一、三包范围外的情形
即使在三包期,但以下情况不属三包之列:
(1)不能及时提交所要求的报告,例如库存点检、交货前检验、定期点检、特别巡检(含年检、1年内2000小时
以后的保养特巡等)、三包服务完成报告书等;
(2)未进行常规服务或日常维护不良(包含使用特殊工作装置未按规定保养)而造成的修理;
(3)库存期间忽视妥善维护而造成的修理;
(4)不是由代理店进行的服务而导致的任何缺陷;
(5)违反操作手册中规定进行操作所造成的修理;
(6)因未按操作手册或维修手册规定,或未得到神钢的许可而使用了非神钢的纯正部件或润滑油脂而造成的修理;
(7 因维修服务(如:检验、清洗、润滑、更换部件,或补充电解液、防冻剂和冷却剂等等)以及在这种
服务中替换部件或材料所产生的费用;
(8)机器使用一段时间后,需要进行更换和补充的消耗性物品;
(9)在正常使用机器的情况下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出现的正常变化;对机器部件不影响质量和功能的轻微缺陷、
功能现象;和只在特殊或不合常规的操作情况下才出现的缺陷;
注:“不影响机器或部件的质量或功能的轻微缺陷、功能现象”的典型的例子如下:
A.油封、包装和接头附近的油和其他流体泄漏,轻微且不会影响到规定的流体量的减少。
B.轻微噪音或振动,几乎不影响机器的操作和零部件功能。
(10)因对机器或机器的任何零部件做出神钢不推荐(或不许可)的修改而导致的修理;
(11)不合神钢规定或安装在机器上的附件设备和装置中出现的缺陷,以及因为使用不合规定附件设备和
装置而造成的主机缺陷;
(12)因代理店库存期间缺乏适当维修和常规服务而导致的缺陷;
(13)不可抗力(地震、洪水、飓风等)导致的修理以及人为过失或疏忽导致的火灾或其他灾难;
(14)机器使用损失、时间损失、不恰当或其他原因产生的损坏,包括但不限于汽油费、电话费、旅行费、装载费、运输费、个人财产的损失或损坏、或收益损失;
(15)神钢在考虑任何三包索赔申请决定之前必须先获得相关信息通报。
二、更换部件的限制条件
(1) 正常磨损部件
下列部件被视为通过正常使用机器已经磨损,不在保修范围内:
A.灯泡、保险丝、电机电刷、接触点、臂、电热塞、管口和冷凝器。
B.空气过滤器、燃油滤清器和滤油器元件。
C.刹车、离合器的衬片和离合器片。
D.风挡刮水片和刮水带。
E.各类型的衬垫(除汽缸盖密封垫片)和填料。
F.销子、轴衬和油封。
G.内胎和橡胶履带
H.电池
(2)正常老化或污染导致变质
下列情形被视为因机器正常使用老化或环境污染导致的修理,不在保修范围内:
A.金属部件的光泽生锈或变质。
B.油漆变色、褪色、流出和生锈等。
C.橡胶部件老化。
D.人造革和其他切边的变色、褪色和变形。
(3)可消耗项(油、油脂、制冷剂等等)
下列物品在正常的机器使用期间被消耗,不在保修范围内:
A. 机油、齿轮油、液压油、燃料;
B. 润滑油脂;
C. 防冻剂、防锈剂和制冷剂;
D. 电解液;
E. 刹车和离合液;
只有“个别零件”的更换将被视为保修范围内的修理。
不得更换整体配置,除非神钢认为这样安排更经济。
注:“个别零件”指神钢的零件手册中所列的最小的部件。